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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6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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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了很多神的历史,就性格来说,神与人最大的区别在于神远比人类固执。

可能是长生种族的必然。

雅各用自己的认识类比了一下,就好比小孩子吵架,第二天就忘了,照样和和美美玩在一起,换做成年人,一场戳心的争执往往能记上几年甚至一生之久;神的时间观同人类大不一样,神大约是能记仇个几千年吧……

爱也好,恨也好,在神身上,要么就激烈到喜怒无常,近乎疯狂的地步,比如古希腊的那一帮;要么就广博、平缓而绵长,因为过于沉静而难以觉察,比如东方的那一帮。

疯狂敲打键盘的间隙,雅各询问手中把玩着蓝色方块的洛基:“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恶作剧?”

很明显,洛基干活如此卖力绝不是因为主人的请求。他是真的很享受在不同势力之间搅混水,就是要大家都乱起来,心生隔阂,彼此敌视,兵戈相向,直到不死不休的地步他才满意。

“为了乐趣。”

洛基的答案没有出乎雅各的预料。毫无疑问这位神有着严重的心理障碍,亟需顶尖的心理医生为他看诊话疗,而主人是最佳的人选。

但主人又毫无疑问地需要他犯病,这样洛基才肯积极干活。

不知怎么这让雅各有了种奇特的既视感,好像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他自己身上似的。

不会吧,不应该吧,他只是个普通的小特工,何必要转这么大的弯拿捏他呢?而且他的心理评估一向优秀,根本没病可言,对自我的认知更是准确无虞,从不高看自己的本领,遇事苟为先。

嗯,错觉,肯定是错觉。

十九世纪,伦敦。

康斯坦丁不耐地跺了跺脚,甩干净几乎淹没鞋面的不明泥泞物。烟雾浓重地飘荡着,明明是浊臭可憎的存在,却因为其中蕴含的熟悉气质,给了他强烈的安全之感。

正是该艳阳高照的时间点,周遭却黯淡如黄昏。路灯竭力地燃烧,几只飞蛾绕着光盘旋,投下似有若无的、鬼魂般缥缈的稀薄点影。

该死,康斯坦丁情不自禁地想,两个世纪前的伦敦……和两个世纪后的伦敦,似乎没什么差别。

后世的空气要清新些,雾气没有那么浓重,马路上的是汽车而非马车,众人的装束有所不同,大大小小的细节均有差异,然而,两个伦敦之间的气氛是一脉相承的,仿佛一个人的少年与青年,相似远远多于不似。

康斯坦丁下意识地摸了摸怀中的烟盒,然后放下手——接下来的见面似乎还没有严肃到令他这么个见识过地狱和魔鬼的人也严阵以待的地步,可是,对于人类中毋庸置疑的智者,他多少也还怀抱着一些尊敬之心。

遇见那混蛋确实给了他不少改变。

至少他学会了真正的敬畏。

在绝对的存在面前,不论那种绝对是力量还是智慧,确实有些东西是容不得欺骗的。

康斯坦丁敲响了并不存在的221b的大门。

几乎立刻,门开了,烟草的气息扑面而来,毫无呛人的臭味,只有缕缕醇香,仿佛兜头一盆凉水般使人精神一振,与之同时,莫大的幸福感无端地弥漫了全身,正如病痛之人突然甩脱了累赘的躯体一般——咬着烟斗的男人眯着眼睛将他打量了一遍,让过身体,自顾自地走向室内。

康斯坦丁:“……福尔摩斯先生?”

“房租就放在郝德森太太的房间门口,我和华生没有忌口,我办案的时候不吃东西。”歇洛克嘟哝着说,“既然你是赫德森太太的远房亲戚,相比你对现状有所了解,劳烦自便。”

说话间他已经消失在门后,留下康斯坦丁一个人站在门口无语:还以为能亲身经历一遍这位大侦探的推理,没想到他这么,嗯,不拘一格?

不对,这位大侦探的作风本来就挺不拘一格的。

在过来前为了增进了解,康斯坦丁火速通读了华生写下的全部作品,关于案件的部分倒是忽视大半,主打一个从字里行间各种细节了解福尔摩斯先生的性情。从书中得到的答案可谓是颠覆性的,福尔摩斯先生的道德感还挺扑朔迷离,对那些在他眼里的小案件——往往有不少是涉及人命的——大侦探懒于理会,但在碰到某些有趣的谜题时,这位几乎有点“性冷淡”色彩的歇洛克先生,竟然会为了套取情报向女仆求婚。

……所以歇洛克肯定是诱惑对方了吧?!至少也调了调情吧??不然求婚这个手段怎么可能生效?

那位女仆究竟是否答应了求婚,这件事的结局究竟是什么,两百年后依然是个秘密。

华生也真是好脾气,居然在听到这件事后并无反应,还一本正经地在传记里写下来了。不过换个角度想,也未尝不是一种跨越了时间与生死的小小不满,以至于他没有心大宽容到能无视这件事,终究是记录了,可又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因此不肯再多写哪怕一笔。

这就是伊薇陶醉地说“嗑到了”的时候产生的心态么,居然还真是挺——妙不可言。

但任何人嗑到福尔摩斯和华生都实属正常,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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