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4 / 5)
划过的痕迹。
五,关于毁灭证据:
抛刀、换衣服、扔鞋子、扔包
江歌死去之后,陈世峰逃逸,并且开始乔装、毁灭证据。
关于逃逸和毁灭证据,陈世峰是这样说的:
离开案发现场后,他大概走了50秒,看到一个建筑工地,就在一个土堆那里,将刀刃埋入其中。
截止目前,警方仍未找到作案刀具。
埋完刀之后,他打开双肩包,换上其中的衣裤。
然后坐车回家。
快到家的时候,他将脚上的红鞋子脱了下来,扔在路上,光着脚回自己的寓所。
11月4日,陈世峰将作案时所穿的裤子和帽子扔到家楼下垃圾场。
11月5日,他把作案时背的双肩包扔到了上野公园。
之后,他被捕。
注意,陈世峰如果不是有计划、有预谋杀人,而只是突发性杀人,他是不会分批处理掉作案衣物和凶器的。
他会把所有东西放在一起扔掉。
但他没有。
他分三次,在三个地点,处理点案发时穿戴的衣物、鞋子、包包、刀刃。
检方问:行凶时的衣服你回家后用洗衣机洗了,晾在家里的衣橱里,为什么?
陈世峰:我的屋子整个被警察包围了,你觉得我能出去吗?
又一个证据出现了。
陈世峰家里有洗衣机,并且能使用。
既然家里有洗衣机,也可以洗衣服,为什么要外出找投币洗衣房,洗并不昂贵、也不厚重的衣物?
陈世峰当天出门只为洗衣的说法站不住脚。
六,关于对抗指控:
他了解国内舆论,也了解刘鑫曾经做过哪些证词
案发后,刘鑫作为第一证人,马上被带到警局作笔录。
但陈世峰被捕,却是好几天以后的事。
这几天之中,他有太充足的时间去重组、构思、编造,乃至反复推敲对他有利的供词。
甚至,在他和律师接触前,他可能还因为有沉默的权利而保持沉默。
如此一来,他的心里就会越来越明白,如何精准有效地对抗杀人指控。
他甩出的第一招杀招,就是将刀子主人换成刘鑫。
你可能认为,这一谎言非常拙劣。
因为刘鑫会当庭推翻。
但是,陈世峰此举,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刘鑫背锅,而是要让刘鑫否认自己目睹现场。
刘鑫肯定会说,自己没开门,什么也没看到。那就好办了。
解释现场的主动权,就归属于陈世峰一人。
于是,他就拥有了很大的优势。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刘鑫做过哪些证词,外界发生的关于此案的舆论,他全部明白。
在15号的庭审中,陈世峰甚至提出这样的质疑:
关于门,我真的很好奇,刘鑫在案发后被带到警车里。供述书上明明清楚的写道,她听到门外的门把手转,后来又说没有锁,没有关门。后来说不记得了。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有人去注意!
法官怒斥:这里不是你表述意见的地方。不许这样回答问题。你要回答提问。
姑且不用管陈世峰为何如此藐视法庭。
我们注意听他的话。
从他的话里,我们可以知道,刘鑫的供述书他看过。
这样一来,他就很可能根据这套证词,编出一套新的谎言。
比如,第一刀致命说;
比如,江歌首先杀人说。
除了刘鑫供词之外,陈世峰对国内的舆论也了解。
检方曾问:你听说江歌妈妈在国内发动死刑签名,是什么样的感受?
陈世峰说:江歌妈妈肯定恨死我了
这说明,他也知道这一切。
知道刘鑫成为过街老鼠,知道刘鑫必然要脱责,也知道刘鑫一定会选择对她有利的证词,以逃避舆论的攻击。
因此,他在法庭上一次次捏造,一次次撒谎,一次次想让刘鑫的证词作废。
但无论如何,几天庭审下来,陈世峰已经乱了阵脚。
捏造的谎言,都被戳穿。
前后矛盾的证词,也被检方推翻。
现在,陈世峰的律师仍在为他争取杀人未遂罪,但我相信,法官、陪审团、律师,都有了比网友们更充足的证据,也基本还原了案发过程。
相信他们会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陈世峰必然迎来他的罪刑。只是,日本法律从业者称,虽然恐吓罪 故意杀人罪基本是没跑了。但死刑依然不太可能。最多20年,极有可能是16-18年。
日本对死刑是非常审慎的。
除非你罪大恶极,手上不止一条人命,而且杀人手段都极其残忍。
到底结果如何,我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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