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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 公公、猫耳lay、吃、微感情(14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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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真是太幸福了。

“被告人,你可知罪?”

法庭里,白色方便面卷发的法官正坐在上头,正经危坐,满脸严肃地质问着。

盛宴跪下,临危不惧地看向审判庭的法官,说:“被告人盛宴不知道犯什么错。”

法官重重地拍了一下桌,愤怒地说:“都死到临头了,你还在装,死不承认!”

“当事人只是个模特,我也只是做了一个模特该做的事情而已,我并不觉得自己犯了什么罪。”

“当事人,有人状告你当中卖淫,甚至当女神的模特,你这是在亵神!!”

这座城市的艺术高度发达,每年都能产出很多文艺作品。他在艺术院里长大,他的职责就是要帮助这些艺术家完成他们的作品。

所以他经常会给那些画家当模特,偶尔画家要求的话,他也会裸体出镜,裸体模特在这座城市是被允许的。

这些画家们在画完画之后,也会跟他做爱,但是这个也不属于当众卖淫的程度啊,他们根本没有任何钱色交易,就是单纯的你情我愿。

“法官,我确信我并没有当众卖淫,跟我做爱的那些人,我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收他们任何好处,完全谈不上卖淫。”

法官公正不阿,并没有相信他的一面之词,但是在这个法庭上,最严重的罪名并不是当众卖淫,这座城市每天都在卖淫,就连执政官本人都在卖淫。

“就算你没有卖淫,但是你亵渎女神,确实是存在的吧,这又你该如何解释?”

法官虽然是疑问的句式,但语气中充满了笃定,更像是在直接确定他的罪名。

这座城市的人都相信神的存在,他们的日常生活需要神的保佑,每位神各司其职,有他们的故事与性格。

其中有一位神,虽然外表是女神,但是却是神话中罕见的雌雄同体,她叫弗诺姆。是他们心中的爱与美的代表,不仅拥有女神的柔美善良,也有男神坚硬果敢。

他们对于神是很崇拜的,众神的画像都是他们根据神话创作出来的,在此之前没有人会以人类的身躯,妄想比肩神的美貌,这不是亵渎是什么?

“虽然我不是神明,但是我并不觉得我作为一个模特有什么错。”

法官很生气,这个人不仅毫无悔改之意,甚至还想狡辩,他愤怒地拍了下桌子,说:“从来没有过以凡人之躯来当神的模特的先例。”

“难道不是吗,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了人不能当神的模特。”

法官一愣,确实没有法律规定能够,但是神作为城市的信仰,不能渎神已经是大家的共识了,不需要立法大家也会遵守的!!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拒绝,但是作为城市的一份子,你应该知道这个行为是违背我们信仰的!”

“可我并不觉得,一直以来,我们对于神的形象只限于想象,但是归根到底还是根据现实的人创作出来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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