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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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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成财就这院子里白天晒的水洗手洗脸,闻言道:“听晓君的。”

张思敏白了他一眼:“我看你是想喝酒,这不刚好,下酒的肉都有了。”

林成财不理她,这不废话吗?一年到头也舍不得吃不上几次肉,好不容易有肉了,不喝酒哪儿成?

沈晓君笑笑,把孩子递给张思敏,转身回厨房炒菜,其他的都弄好了,红烧肉一直放灶上煨着,已经炖得软烂,再炒一个青菜就成。

张思敏也不闲着,抱着孩子进了厨房,空出一只手拿碗筷,见锅里那么多肉,皱起了眉头,“你这怕是炖了有两斤,咋买这么多?”

沈晓君知道她节约惯了,看到了肯定要说,也不生气,“我看卖得便宜就买了两斤。”

“能有多便宜?尝尝味儿就行了,还得吃腻才行啊?”

炒青菜不需要多长时间,两分钟就得,沈晓君往外装菜,“既然吃肯定要吃够,吃完还想,更难受。”

张思敏瘪了瘪嘴,没再开腔。

沈晓君知道,她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她这个婆婆人其实很不错,能自己干的,从不麻烦做儿女的,只是偶尔喜欢唠叨几句,生怕他们年轻不知道节约,看见用钱心就难受,但她从不贪别人一分钱,哪怕是自己子女的,也算得清楚。

饭桌上,林成财早就倒好了酒,菜还没上座就美滋滋的喝了起来,他呀,就好这一口。

林成财这人为人老实勤快,少年时期就靠着一把子力气给人干活,养大了早早失父的弟弟,给弟弟娶了媳妇成了家。

年轻时又养大了三儿一女四个孩子,辛辛苦苦操劳了一辈子,寿数上倒是比张思敏要长,沈晓君回来之前,他都还活得好好的,身体也康健。

“晓君这肉炖得好,香!”林成财一口酒一口肉吃得美得很,他就喜欢吃软烂又肥糯的,这肉要是再肥一点就更好了。

小姐妹俩一个劲的点头,吃得喷香,是哒,是哒,妈妈做的肉肉最好吃!

至于为啥不用嘴说,那是因为压根没空,嘴里都是肉肉呢!

张思敏也道:“味道是好,和你以前做的不是一个味儿,进步了。”

沈晓君笑了笑,说起来,她这顿肉的手艺还是几年后跟一个海城人学的呢,现在的她算是提前施展出来了。

两斤肉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三个大人两个小孩吃了个干干净净。

沈晓君没敢让孩子们多吃,怕她们肠胃受不了,吃多了闹肚子。

就林成财一人差不多都吃了一斤,要不是沈晓君一个劲说放到明天要坏,老两口肯定不好意思多吃。

吃完饭,张思敏问沈晓君,林哲有没有说啥时候回来,在得知林哲月底就回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再不回来,她都要打电话去催了。

操心的爸妈

后面几天,沈晓君一边带孩子,一边熟悉着家里的事儿,地里的庄稼,一边等着林哲寄钱回家。

她不知道的是,差一点,林哲寄回来的钱就要少一万了。

“林哥,你是我亲哥!咱俩啥关系啊?一条裤子穿到大的,你是知道我的,二十五六的人了,连个婆娘都没娶着,这会儿好不容易谈了一个,人家要一万一的彩礼,说啥万一挑一,我哪里能拿出一万块钱啊!这不是要我命吗?哥,只有你能救我了,我能不能娶上媳妇,就靠你了!”

工地宿舍里,林哲被缠得没办法,差一点就松了口。

他和王小军从小学就是同学,认识十几年,又一起出来打拼,多年的兄弟,不借还真有些没面子,但一想老婆说的话……

他那婆娘从来没那样和他说过话,这么久没往家里寄钱,怕是真的生气了,心里怨他。

这钱,她又知道数额,要是不知道还好说。

咬了咬牙,管他妈的,面子先放一边,“小军,不是哥不帮你,你嫂子给我生了个儿子,你也晓得,我家里情况也不好,还住着几十年前的老房子,你嫂子在家里连砖都定好了,工人都打好了招呼,就等着这钱回去建楼呢,我是真没办法,这房子要是建不好,估摸着你嫂子得带着孩子回娘家住了,哥丢不起那人。”

王小军没想到林哲会拒绝,直接给愣住了。

他们这些兄弟开口千儿八百的,可从来没见他拒绝过啊!要是不还,也没见他催过。这次虽然多了些,但这也太干脆了吧!没有一万,五千也行啊!

“哥……”

王小军还想开口,林哲抬手打断他,“小军啊,咱们在外打工,一个月累死累活也才百,一万一真不老少,想当初我娶你嫂子,一分彩礼没要!那姑娘能有你嫂子漂亮?你好好想想,也和人家商量商量拿少一点,人家姑娘要是真心喜欢你,也不能看着你为难,按咱们哪儿的行情,两三千的就已经很不错了。”

借不出钱,林哲便采用迂回战术,苦口婆心的劝人,说完后,也不管人家听不听,拍了拍人家的肩膀,躲了。

出来后,抹了一把脸,拒绝兄弟的感觉真他妈的不好受,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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