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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白玉京(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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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乎失神,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如此魂飞天外,愕然久之,他才终于喃喃开口,声音低微,已经近乎于自言自语。

“难怪,难怪!”他目光向上,仿佛回忆,又仿佛自述:“难怪杜子美会有‘戎马关山北’!”

现在想想,杨先生为他朗读的所谓老杜大成后的诗歌,与现在这一首诗,风格取向或有差异,但意象上都是高度一致的——空寂、虚无、淡漠,是大火燃烧后的余烬,是枯木与死灰,是终极的乌有。

“所以。”青莲居士抬起手来,借着秋日傍晚的暗淡光辉,仔细端详手掌的纹理;复杂、纠结、不可分辨的纹理,恰如此刻不可穷问的天意:“所以,我和杜子美写了一辈子的诗,到底不过是大唐的吊丧人而已!”

年少出川的时候,青莲居士壮志满怀,豪气干天,乃人间所不可企及;人家的志气,也并非狂妄,而是事出有因——“天生我材必有用”么!上天赐予他这样美好的才华,怎么可能会浪费虚掷、平白消耗呢?这么好的诗,这么漂亮的文章,肯定是大有用处,要留名于青史的呀!

但现在,青莲居士醒悟过来了,他终于明白了天意真正的用心、微妙不可言说的企图——天赐的才华确实不是白费的,上天赐予他这样的才能,就是要让他在佳宴将近之时,为盛唐唱一曲挽歌!

华美的盛世,光辉的王朝,这样恢弘美丽的造物一朝垮塌,怎么可以无声无息?所以不要担心,天命已经安排好了,它预备了最好的诗人,最美妙的才华,最多彩的经历;它精心打磨他、历练他、擢升他,让技巧臻至顶峰,让意象趋于完美;于是,在呼啦啦大厦倾颓的那一刻,这只垂死的凤凰,才可以用破碎的喉咙,吟诵出它一声最后的绝唱——为整个世界而歌咏的,带血的绝唱。

一切文字,到底要用血写的才好看——所以,这样写出来的文字,好不好看呀?

当然好看啦,好看极了,好看得叫人毛骨悚然,但这样毛骨悚然的文字,不觉得太过于残忍了吗?

反正青莲居士本人是觉得很残忍的——他自语出这句匪夷所思的话,霎时间竟有失魂落魄、木然呆滞之感,以至于僵坐原地,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天意从来高难问。但真正窥探天意一角,又怎么不让人惊愕骇然,乃至恐惧之至呢?

你确实是被天命所钟爱的,你确实是被历史所拣选的,但你被拣选的一切理由,只是为了给你最爱的黄金时代做一篇墓志铭……安史之后,典章文物,扫地尽矣;天道周星,物极不反,大唐的肉体或许还存在,大唐精神的世界却已凋零,华夏文化的一部分随之死去,再也不可复生,就是天道周转,兴衰有时,盛唐气象,也永不再有,永不再得。

所以,诗歌派遣了它最爱的孩子为这场死亡哀悼;盛唐如斯之美,为它哀悼的词章也当是天人妙笔,而绝不该有一丝凡人的气味——于是,李太白最后的最后,落笔是“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凡间的欲·望、红尘的沉滞一洗而净,文字由此臻至最顶尖的境地,屈子行吟江边,独作《天问》的境地……文学不再是人的文学,文学更近似于生命的存在,这一刻,诗人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

这是最终的诗,末尾的挽歌;从此,盛唐转身走进了历史中。

“嗟乎!”杨先生忽然出声低吟,其声悠扬,恰恰回荡于浩浩长江水中:“愿为五陵轻薄儿,生在贞观开元中;斗鸡走马过一生,天地安危两不知!”

泠冽秋风,浩荡而来,四面寂寂,唯见江水东流;临波一瞥,惊鸿照影,千古兴亡,兀自翩然而去。

青莲居士独坐石上,衣带猎猎,凄婉久之,终于怆然出声:

“……所以,这就是最后了?”

“这只是一种可能。”杨易叹息:“但无论如何,先生之名,终将高存千古。”

无论如何,历史总有美的冠冕,为诗歌的仙人所存留。

“是么?”太白先生黯然道:“可是,我到底还是更喜欢开元。”

·

太宗皇帝深深吸了一口气,翻开了被布帛包裹的诗集——无删减版,杜诗全集:

《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北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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