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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欲词是个贪婪的胆小鬼。

我站的位置看不见她的神情,只能依靠想象满足我贪得无厌的心绪。

她炙热的目光像要把这里毁灭,毫无顾忌地放下一把引人入胜的火,然后潇洒自如地离去,随便躲在哪个天涯海角里喝一壶大快人心的酒,最后再把酒盅摔碎,她就站在一片废墟上,按照自己的秩序重建好一切席卷破坏过的一切事物,学龙场悟道。

我愿意寸步不离地跟随师姐,愿意自甘堕落,也愿意为了她去前面看看明天是晴是雨。

天上突然下起阵雨,我不慌不忙地为师姐撑起一把提前准备好的透明伞,吮吸着她的背影,安静地陪在她身边。

我没有忘记我们现在只会越呆越少的时光,我想,如果当初也是这样就好了,我和林格终没有失去,没有分别,没有对对方的误解。

然后一切顺理成章地走到现在,也顺理成章地只有对方留在身边。

“朴欲词。”

我问她怎么了。

“你喜欢我吧?”

我的呼吸一滞。

她没有转过来,声音低沉很多:“那个时候我们只是朋友,我的确喜欢女生,你也是吧。”

我没有追问下去,只能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那师姐是怎么发现这个的?”

“你是怎么发现这个的?”

其实我早就知道,因为林格终在高中时亲口说过,有个男生当着全班人的面跟她表白,被林格终拒绝了,理由是:她有女朋友。

我当时不知道林格终是不是虚构的,但加上后来的戒指,她和谭且的关系,一切都能确定了。

我不敢说我的确定是因为林格终的存在和出现,我怕我们的关系重新降至冰点。

所以只好哑声张口道:“以前谈过恋爱,发现对男生不感兴趣。”

她说,那么我也一样。

chapter28

我们往回走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两个令我印象深刻的路人。

一个是在我们眼里属于招摇撞骗的“道士”,头发花白,脸歪嘴斜,牙齿是黄的,皮肤是黑的,背着一个老旧的包箱,走上前来问我们:“姑娘,看相吗?”

我被吓得浑身抖擞,躲在林格终身后,她面不改色地拉着我就走,没有给那女的任何眼神,嘲笑我道:“这都能被吓着?”

我摇摇头,问她长成这样的人找你,你不会害怕吗?

她说,如果我长成这样,她看都不会看我一眼,或许我们根本就不会有交集,我的喜欢对她来说就是一种恶心的意淫。

“什么锅配什么盖,如果我长成那样又有这些天赋,即使拥有现在的成就我也不会高兴,我觉得这张脸毁灭了我的一生,毁灭了我与人交谈的需求,让我只能坐在家中自怨自艾。”

“朴欲词,我们都是足够幸运的人。”

的确是足够幸运的,照这样说来的话,我们不会瞧不起一只卖相不好的猫或者狗,但放在同类身上,就成了同性相斥。

人的本质还是一群畜生,人模狗眼的就瞧不起脸歪嘴斜的,有钱的瞧不起没钱的,很简单,因为有的瞧不起没有的。

除了精神,我们没有办法探知任何人的精神,时常分不清好学生是装的还是真的,除非真正接触过才能知道她们有多不可估量或者不值一提。

我和林格终是同类人。

思及此,我称不上高兴或者不高兴,只是在心里愁眉苦脸地感叹缘分,面上却不显,我看起来只是在看着窗外的风景,听寂静的夜晚给我唱一首街道的摇篮曲。

心乱如麻。

如果我不足够漂亮,不足够成熟,不足够聪明,不足够……

一切都没有林格终做得好,我找不到我的特点,可以区分我和她的鲜明的特质,我是为此烦恼吗。

另一个人是坐在街边的胡须老人,我远看时以为他是个流浪者,近看才知道他只是坐在那里,破衣烂衫,拿着一个保温杯,里面泡着茶,一个不知道装什么的大麻袋和一本书,林格终说他倒像是个真正的道士,我庆幸于自己不用捐出兜里的一块钱。

“在我的印象里,道士好像都是一个样子,他们身上给我的感觉都是一个样子,不是仙气飘飘,是那种独属于看透凡尘的人身上有的特质。”

她这么告诉我,我想到了我们。

林格终卡在中间不上不下,不能脱离尘世也不能看开,那么我呢?

我想扎根在土地上,不要回天,我喜欢一些深刻的东西,一直以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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