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名正言顺(6 / 11)
名青年。而这位青年,容姐证实,他就是404室的住户。从死者遇害前到死亡那段时间,他都未曾进入过电梯。直到昨日早上7:15分,他从26层进入了电梯。之后录像结束了也没再见到他。在26层的住户里,除了他和死者,还有401室。而这户人家在死者遇害前就已经外出旅游了,直到死者尸体被发现才回来。这点警方已证实。相比之下,其实这位青年是最值得怀疑的,因为他一直就在死者隔壁。要说步梯,那里也有监控。就死者遇害前后的这两天时间里,没有任何人在那里出现过。可段秋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注意力却偏偏集中在了这个女孩的身上。
对了,这个女孩不是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吗?而且看她母亲那么紧张的样子,又怎会放心她一个人出门?段秋越想就越觉得这个女孩有古怪。
当闵琪看到这个女孩的时候,也提出了同样的疑问,只是他没有段秋想得那么多。
“这个女孩不是有很严重的抑郁症吗?当时她妈妈反应可激动了,都不让我们跟她说一句话。她怎么一个人出门了?”
容姐说:“这个女孩我知道一些,昨天询问的时候,有居民提起过她。他们说,案发前不久,这个女孩曾自杀未遂住过院。她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平时不太与人交流,但发病时会大吵大闹。她和母亲的关系也不太好,常因吵闹引起邻居投诉。她们母女俩相依为命,生活挺不容易的。”
闵琪问:“死者有没有投诉过她们呢?”
容姐摇头:“我查了物业管理处的记录,死者没有投诉过任何人,也没有关于她与别人争吵的记录。”
段秋好奇:“那这个女孩来26层做什么?”
容姐解释说:“她去了404室,和那里的男子一起看电影,然后在夜里11:12离开了他家。”
两人一听,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原来,这个青年昨天一早就出了门,门卫也证实了这一点。找人的任务交给了a组,段秋和闵琪也就没能有机会对这位住户进行询问调查,自然也不清楚这件事。
而容姐则是从她家胖胖那里得知了这个消息。
“昨晚,a组的人成功在一家酒吧找到了这位住户,并将他带回警局进行询问。他声称案发时,他正和楼上406室的女孩一起看电影。随后,a组找到了那个女孩进行信息核对,结果证实了他的陈述。这样,两人就成了彼此不在场的证明。此外,根据电梯监控录像,确实可以看到那个女孩前往了26层。根据404室住户的说法,女孩在11:12离开了他家,而电梯监控显示她在11:15进入了电梯。这几分钟的间隔正好是她从404室走到电梯的时间。这个画面也进一步验证了他俩的说法。以上这些信息,都是我家胖胖告诉我的!”容姐说完,就拿起办公桌上的奶茶,大口喝了几口。
段秋听完整个描述,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对劲,但他一时又说不出具体是哪里可疑。
闵琪感到很奇怪,他问道:“他们的关系很好吗?好到一个患有抑郁症的女孩会独自去一个单身青年的家里看电影,还看到那么晚?而且女孩的母亲还放心让她去?”
容姐摊了摊手,做出一副“我怎么知道?”的表情。
段秋觉得闵琪的质疑很有道理,但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们关系确实非常好的可能性,这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接着,他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他们怎么能如此确定是在11:12?女孩离开404室的时候,他们真的特意看了时间吗?”
“对啊!”容姐回答道:“他们说,女孩离开的时候,他们确实看了一眼时间,所以非常肯定女孩是在11:12离开了404室。”
闵琪瞪大了眼睛,充满了疑惑,他推测道:“有没有可能是他们共同编造了这个不在场的证明?你们说,会不会是他们两人合伙杀了季月柔?”
容姐仔细地分析道:“目前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两人有犯案的嫌疑。而且,据我家胖胖所说,昨晚负责询问404室的是他。他观察到那人的右手使不上力气,握笔写字时都会轻微颤抖,需要左手协助才能写稳。当被问及原因时,那人解释说自己曾因车祸导致右手严重受伤,现在已经是二级残疾了,还出示了残疾证。试想,这样一个右手无力的人,怎么可能举起斧头并一下子砍下死者的头呢?法医也指出,从死者颈部的断口可以判断,斧头砍下时是从右边施力的,因此握斧柄的手应该是右手在上,左手在下,这样右手的用力会比左手更重。至于那个坐轮椅的女孩,更是不可能。a组已经调查过她的资料,她不仅患有严重的抑郁症,还有厌食症。长期的自我压抑和不规律饮食导致她身体虚弱,连站立都不稳,因此更不可能有力气砍掉别人的头。”
电梯监控录像已经查看了大部分,气氛在沉默中逐渐变得沉重。这时,祥叔返回,一行人随即前往了案发现场。
途中,锋叔提及了烟罗山的案子,祥叔详细讲述了案件的情况。法医的验尸报告显示,死者们确实是因惊吓过度而死,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或挣扎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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